2022-10-28来源:本站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供智力保障,绵阳市仙海区启动2022年招才引智活动,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绵阳市仙海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
报名时我市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引进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3.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4.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7:00截止。报名电子邮箱:253072317@qq.com,联系电话:13518315112。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分别命名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以宣传情况为准。
3.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绵阳市仙海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提供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料,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资格审查由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绵阳人事考试网。
2.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本公告中报名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另行通知(预计于2023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期间,在四川省绵阳市开展线下面试考核),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或通知。
2.面试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
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将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1:2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政审考察
1.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2.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协商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引进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0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不得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为避免影响考试,外地来(返)绵考生应尽早入绵,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小程序进行“行程报备”。鉴于疫情政策动态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绵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或“绵疫控”小程序中“本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返)绵后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措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均需遵守考核地点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并提供考核所在城市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入场参加考核。
八、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仙海区党群工作部0816—2706517
监督举报电话:绵阳市仙海区纪检监察办0816-2760626
附件:1.绵阳仙海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仙海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
绵阳仙海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用人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仙海区
管委会 |
综合
管理 |
管理 |
3 |
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不限 |
|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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