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来源:本站采编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笔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考生须持笔试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每天1检,最后一次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并现场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笔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见“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旅居史且未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三天三检等防控措施的;
3.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4.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或临时弹窗人员;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重点涉疫场所或区域风险人员;
7.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8.笔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笔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笔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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