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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2-09-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详见《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应聘人员均达不到招录岗位要求的,集团公司将视情况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四、薪酬待遇

按照《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必要的任职经历和实践经验;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部门负责人还需符合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攀国资党委〔2020〕66号)中任职条件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有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并经查实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有不良履职记录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资格条件明显不符合任职岗位要求的。

六、招聘方式

部门负责人岗位采取考核招聘(面试+复试+综合测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方式。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12:00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岗位要求资料,投递至公司电子邮箱:pzhfazhanjituan@163.com。

3.报名要求。同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或笔试。资格初审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面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评

1.初试。中层负责人采取面试、其他人员采取笔试的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业务素质、企业管理、团队引领、改革创新、协调沟通等维度的综合能力考评测试。

2.复试。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或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有违规违纪情况者取消其资格)。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初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综合测评。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综合研究确定综合测评成绩。

4.考试总成绩。采用总分100分制。中层负责人的成绩为复试成绩加综合测评成绩,其中复试成绩占80%,综合测评占20%。其他人员的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部门负责人岗位初步人选按照1:2比例、其他岗位初步人选按照1:1比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为2022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集团公司通知为准。

(四)组织体检

1.组织初步人选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录(聘)用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任)或取消聘用(任)。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集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任)资格。

2.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集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任)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任)的,办理聘用(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任)资格或公示期间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集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七)聘用

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攀发展集团与聘用(任)人选签订“两书一合同”,即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书、目标责任书。其他人员按照《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任职试用期为1年。

八、防疫要求

(一)请应聘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行程申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在笔试或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且当天需提供本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告。

(二)应聘者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视疫情情况,如遇国家或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接受集团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

本公告由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攀发展集团公司纪委:0812—3111968

咨询电话:

攀发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0812—3111962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doc
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信息表.docx

 

 

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9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NewsList_PZH&Guid=NEWSC712FC0795FC841E4619B7B567CAA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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