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渠县公开考试招聘第二批生态管理、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卫生综合服务公益类岗位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石渠县补充公开招聘第二批生态管理公益类岗位人员,现将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和范围
本次计划补充公开考试招聘生态管理员共6名。
(一)起坞乡行政村招聘1名,在本乡招聘产生;
(二)阿日扎镇行政村招聘1名,在本乡招聘产生;
(三)机关事务局招聘4名;
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德才兼备、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招聘条件
1.具有石渠户籍的待业青年(2022年7月31日前户籍在石渠县,含2022年7月31日)。
2.思想品德优良,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基层生态环保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管理及安排。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4.年龄:18周岁--35周岁(200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含7月31日出生--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7月31日出生)。
5.报考生态管理员岗位,报考必须具备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大中专学生、村干部,已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3.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5.曾被辞退,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因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石渠人社局2楼人事股、退管股、职称股(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3)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4)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的纸质证明。
(5)行程卡纸质证明。
(6)按甘孜州石渠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州外返县人员提供三天两检报告;有西藏、海南、青海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要提供7天5检核酸检测报告。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前到县人社局2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下午2:30-5:00熟悉考场。
(二)考试:
考试只设置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内容:《文化、生态、疫情防控、时事政治等基础、公共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根据报考岗位职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均为合格笔试成绩并列的进入面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要求:空腹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到石渠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政审表,由公安局和司法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后签订1年聘用合同,1年期间被聘用人员,如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且为自愿签订。工资福利从县生态管理资金中支付。
执行工资福利为3150元/月。含单位每月配套社保、医保、工伤、失业、生育(限女性)保险费预计950.00元;个人每月缴纳保险费预计370.00元,从工资中代扣缴。
招聘纪律
必须遵循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本方案由石渠县生态管理员、石渠县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卫生综合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石渠县纪委:0836-8622250
咨询电话:
石渠县人社局:0836-862205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s_ym8xK6P2ibpA6X8V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