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孜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补充招录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甘道委【2022】9号)要求,为及时补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量,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减量控大”,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州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甘孜县公安局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18名(限男性),其中交警勤务执法一类岗位人员招聘1名((以下简称Ⅰ类岗位),交警勤务执法二类岗位人员(以下简称Ⅱ类岗位)招聘17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甘孜州籍常住户口人员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2022年7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州内登记注册时间需满3周年)。
(二)招聘对象。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
5.因工作岗位需求,此次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需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
6.Ⅰ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0-45周岁(即1992年7月31日--197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75CM以上,持有A类驾驶证照达5年,具有驾驶工作经验10年以上;Ⅱ类岗位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即2004年7月31日--199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78CM以上。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机关事业单位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8.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公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9.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10.曾被公安机关开除的警务辅助人员、协管员;
1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或被判处死刑及正在服刑的;
12.家庭成员中有参与暴恐危安案件的人员;
13.违反甘孜县“7+2”管理办法的人员;
1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五、招聘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报考、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八个环节进行。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七、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18:00。
2.报名地点:甘孜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
3.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甘孜县关于面向全州公开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报名表》;(4)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5.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聘。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考聘及考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聘者本人承担。
6.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综合测试》。
(1)体能测试。2022年8月14日,Ⅰ类岗位体能测试项目:10米*4折返跑、50米短跑、一分钟俯卧撑;Ⅱ类岗位体能测试项目:50米短跑、2000米长跑、纵跳摸高。此次招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三项体能测试科目中只要出现两项及两项以上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2022年8月15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综合测试》,招录岗位按照笔试1: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例范围内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公示:笔试结束后,及时公示。笔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确因特殊情况的须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4)考试成绩计算
交警勤务辅助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过程中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及时公示。面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确因特殊情况的须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8.加分。(1)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2)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3)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2分;(4)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3分参加此次考试的在折合成绩上加1.5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9.体检。面试成绩公布后,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毒检在县公安局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进行复查,以复查为体检最终依据,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核
甘孜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对完成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要求考生如实填写《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同时提交常住人口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加分资料原件。通过多种方式核实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
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对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工作。
九、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此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与县公安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聘用期间Ⅰ类岗位、Ⅱ类岗位每月工资应发工资28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公开。招录工作要做到招录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
(二)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招录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招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人员在甘孜县公安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任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新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至此造成的缺额(或聘用期间人员流失缺额)由聘用单位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等额递补。聘用实行“三年一聘”机制,三年满后,经交甘孜县公安局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否则一律作开除处理。被聘用人员如产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公布面试成绩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凡违反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甘孜县公安局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交警勤务辅助人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县纪委:0836—7527191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522425。
甘孜县财政局:0836-7521563
报名咨询地址:甘孜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楼)
咨询电话:0836—7521189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甘孜县公安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栏在甘孜县公安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临街外墙)发布,敬请留意。
本公告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公安局
2022年8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qHSHPOi-ukoHPEoUCJ5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