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溪产业发展集团)于2022年6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资产总额为179.13亿元,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为履行产业投资、项目运营、代建服务、风险管控四大职能,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工业、服务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联动融合发展而成立的国有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农业机械服务;农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粮油仓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建材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旅游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养老服务;殡仪用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等。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建设能力,宜宾南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项目安全员、2名造价人员、1名资料员、1名招投标专员、1名农技专员、1名康养专员、1名食品安全员、1名驾驶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和条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第一日(2022年8月1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4.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思维敏捷,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人员。
二、选择岗位及报名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只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携带至宜宾南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二段14号游客中心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方式上传至公司办公邮箱(邮箱地址:504126166@qq.com),并备注报考岗位。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遵守南溪区及上级政府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和“行程卡”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各环节。涉及来自省内市外的应聘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省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严格执行观察隔离的疫情防控要求,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完成隔离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简历后,我公司将对报考者学历、证书持有情况等方面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无法核实或存在疑问的要求报考者提供原件资料进行核实。
四、面试
简历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官对报考者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评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以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六、面试排名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同岗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各岗位招聘按招聘人数要求依次录取,若依次录取时排名末位的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有加试资格),面试最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若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均在招聘人数范围内,则无需加试。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招聘公司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薪酬待遇
项目聘用人员薪酬4000元-8000元/月,实际按项目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最低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通过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解释与咨询
1.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及政审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2.本公告由宜宾南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0831-7856188 。
附件:南溪产业发展集团招聘项目聘用人员岗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Kn7QtNIs5oB-CljjBBx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