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16人,详见《西充县2022年第二批“西充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科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其他要求详见《西充县2022年第二批“西充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人事考试专栏、“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xichongrc@163.com,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资料均应按照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聘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充县事业单位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招引人才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社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应聘者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确定考核人员。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和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交流到其他单位,可享受《“西充英才工程”实施办法》相关优惠政策。
六、纪律及其他
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考生在面试当日须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0817-4225377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956290
附件:1.西充县2022年第二批“西充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点击下载)
2.西充县2022年第二批“西充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点击下载)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来源:http://www.ncpta.cn/newsDetail/7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