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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华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3名临聘人员的公告

2022-06-3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华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总计33名)
 
1.特警勤务岗:17名
 
2.特警驾驶岗:1名
 
3.交警警务岗:3名
 
4.派出所勤务岗: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业技能人员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岗位条件
 
1.特警勤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2.特警驾驶岗:限男性,持有A1驾照并具有相应驾驶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交警警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派出所勤务岗: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信息,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自行辞职不满一年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201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联系电话:0826-486342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如实填写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名额调剂: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的,对相应岗位名额进行调整。
 
(二)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实际操作、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或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2)实际操作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大型客车驾驶。
 
(3)体能测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4)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5)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或“异常”。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的,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2.所有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项目。
 
3.应聘特警勤务岗、交警警务岗、派出所勤务岗考试科目为:笔试、体能测试(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面试,成绩分别按30%、30%、40%计入个人总成绩。
 
4.应聘特警驾驶岗考试科目为:实际操作(大型客车驾驶)、体能测试(1000米跑)、面试,成绩分别按40%、30%、30%计入个人总成绩。
 
5.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政审,若因应聘人员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调剂。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一)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华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酬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二)应聘特警驾驶岗的人员按相关政策发放200-2000元的技术补贴。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华蓥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26-4863423。
 
附件: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2-06/30/content_7628265c72f94f5aa23ae957a66dee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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