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员队伍,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3名,拟任区属国有一级企业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区属国有一级企业下属子公司总经理1名。选聘职位、名额详见《2022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一)在编在职(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具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项目运作和规划,在投融资方面有一定专长。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干事创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正确的业绩观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个人品行。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体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详见《职位表》。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及工作经验:详见《职位表》。
4.其他条件
(1)报考区属国有一级企业总经理(Ⅰ类)职位
①属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应为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时间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属企业人员的,应当为现任区(县)属国有一级企业领导人员,或市(地级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当层次职务人员,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且任职时间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人员的,应为现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时间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
(2)报考区属国有一级企业副总经理(Ⅱ类)职位
①属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应为现任区(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累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属企业人员的,应当具有累计5年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担任区(县)属国有一级企业中层正职或下属二级企业正职以上职务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在市(地级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任职的,具有与前述区(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相当层次的职务及任职经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人员担任中层正职职务3年以上。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年限可放宽2年。
(3)报考区属国有一级企业下属子公司总经理(Ⅲ类)职位
①属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应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累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属企业人员的,应当具有累计5年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工作经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年限可放宽2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关纪律、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在国有企业任职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准确、如实填写《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各项信息,并发送到指定邮箱2186193622@qq.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1日18:00点(10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接听电话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复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和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复审地点: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408室。
(1)在职(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④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关系、编制类别证明;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⑦若服从调配,则签写《愿意服从任职职位调配承诺书》1份(附件3);
⑧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2)企业人员报考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④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⑤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⑥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证明材料1份;
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1份;
⑧若服从调配,则签写《愿意服从任职职位调配承诺书》1份(附件3);
⑨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选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了解考生所具备的领导能力、综合素质、战略思维、实战经验等是否符合职位基本要求,以及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原则上应达到选聘职位名额1:5的比例,若有特殊情况,经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缩减比例。
2.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排名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进行差额分类考察(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重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
面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考察情况,重新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名,每个职位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本人体检的时间、地点。经组织考察,达不到选聘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进入差额考察人选中综合比选确定,只递补一次。
(五)审定
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提交研究决定。
(六)公示与聘用
经研究审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管理
1.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七、待遇薪酬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Ⅰ类岗位:33万元/年(税前),任职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9万元(税前)的任期考核奖励。Ⅱ类岗位:30万元/年(税前),任职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万元(税前)的任期考核奖励。Ⅲ类岗位:19万元/年(税前)。
2.试用期间实行月薪制。试用期月薪根据对应岗位年薪按月折算的50%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按年薪标准进行结算补发,取消正式聘用的不予结算补发。
八、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快查处。
监督电话:0831-7856023(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831-3333348(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九、其他事项
(一)调配管理。根据考生面试、考察等情况,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对愿意服从调配的考生在同类选聘职位之间进行调配。
(二)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2年6月30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政策咨询电话:宜宾市南溪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1-785602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宜宾市南溪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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