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为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负责开展为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调查研究和科研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2022年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如是2022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应聘人员如是2021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本人的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5月27日);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上。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2年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GCDSJJQWDX@163.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接收邮件时间: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5日09:00至6月16日17:00。
2. 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69号红星国际8号楼三楼会议室。
3.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教学、科研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4. 资格审查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由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负责资格审查,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考核实施
(一)开考比例
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当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超过1:10的,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采取“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说课成绩和答辩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并由主考官及应聘人员签字确认。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的,按说课成绩排序;如说课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区委党校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采取调取学生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委党校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最低服务期限5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028-86530928(区委党校); 028-86745457(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671578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特别提示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面试工作顺利开展,面试考场将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附件:1.附件1:2022年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来源: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623/2022-05/27/content_e84536a708bb471bb65f4c19a51af1d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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