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市属公益型骨干企业,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领域为主要业务,于2021年7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6亿元,总资产47.36亿元。下属清源水务、公交公司、润宜天然气、九河电力、金盾保安、建恒工程6家子公司,参股宜宾华润(占股49%)。
为积极推动公服集团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才强企”战略。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市场公开招聘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2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市场化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四、报名
(一)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日18:00止。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GF2370329@163.com。
2.现场报名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报名;(联系人:聂学舟)
(四)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并附有证件招聘的报名登记表(从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各类招聘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政策规定或协议要求明确不得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的人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五、资格审查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初审合格的,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到党群工作部进行复审,未接到通知的视为不合格,复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因报考人数不足,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调整为2:1,继续开展选聘工作。
六、考试成绩比重
(一)笔试(占比30%)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集团公司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占比70%)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通知为准
(三)体检及政治审查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组织考察组到拟录用人员原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
(四)公示
1.考核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集团公司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入职体检和政治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公司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调剂递补进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若递补人员综合素质不符合岗位要求,则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按程序终止此岗位招聘,本次暂不招录。
八、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合同期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管理:
对市场化选聘的经理人,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能胜任的,予以免职和解聘。
(二)试用期薪酬:
市场化选聘的经理人,其薪酬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十、招聘信息公布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人:聂学舟;联系电话:0831-2370329
工作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
附件:1.《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化招聘岗位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Y9FUOqZIiLn9XVZ76rg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