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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孜县司法局公开招录25名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2-05-20来源:本站采编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工作的重要作用,解决乡镇司法所人手紧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共计25名(其中男性为18人,女性为7人)。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甘孜州籍常住户口人员招录。(截止2021年1月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内);年龄限制在18周岁--35周岁(以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截止于2004年1月1日)。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女生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含160cm),男生身高要求在168cm以上(含168cm)。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规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参与民族分裂案件被公安等部门处理过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等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录方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五、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报考、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七个环节进行。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七、报考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下午5 :30时止;
2.报名地点:甘孜县司法局二楼政工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如实填写附件1“甘孜县公开招录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常住人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在甘孜县户籍以外考生需同时提交附件2政审表。甘孜县司法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体检费用根据实际缴纳。
5.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聘。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考聘及考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白玛志玛、达瓦拉姆                            
联系电话:19149983810、18283690333
6.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2022年6月12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汉语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测验》,招录岗位按照笔试1: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例范围内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公示:笔试结束后,及时公示。笔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确因特殊情况的须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70%+面试30%。
7.公示:面试结束后,及时公示。面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确因特殊情况的须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8.体检:面试结束后,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总成绩前25名,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毒检在县公安局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进行复查,以复查为体检最终依据,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资格审查:甘孜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通过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10.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对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由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工作。
八、工资福利
甘孜县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应发金额3500元/月。(财政配套购买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财政配套。)
九、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公开。招录工作要做到招录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
(二)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招录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招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和面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在甘孜县司法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新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至此造成的缺额(或聘用期间人员流失缺额)由聘用单位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等额递补。聘用实行“两年一聘”机制,一年满后,经交甘孜县司法局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公布面试成绩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凡违反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甘孜县司法局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本次考试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录甘孜县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司法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县纪委、监察委:0836-7527191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甘孜县司法局政工室。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栏在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临街外墙)发布,敬请留意。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招录甘孜县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0836-7523148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0836-7522425,未尽事宜,甘孜县司法局、甘孜县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甘孜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录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甘孜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录编制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政审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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