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授权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出资组建,并于2005年11月依法经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工作小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聘工作小组。
三、招聘程序
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四、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6.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有不良记录会影响所应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网址:http://njpta.org.cn/。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1569900419@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报名职位”(不进行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32-2052015。咨询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需提交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1.《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网上报名请下载附件2)。
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证明)、身份证、工作业绩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岗位2需提交交警大队开具的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的扫描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八、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为2022年5月29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招聘工作小组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确认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原则不低于3:1。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保证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如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由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有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进入此环节),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招聘工作小组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官:由招聘小组指定人员组成。
4.监督人员:邀请1名区纪检系统人员全程监督。
5.记分员:邀请1名记分员对考试总成绩结果进行统计记分。
九、体检
(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薪资待遇
经录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含四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
十二、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请考生密切关注当地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3.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无以上证件、证明不得参考。
(二)本方案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0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