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管理七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
三、考调对象及具体岗位
详见《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考调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5.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出生日期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间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州委3号楼322室)。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公开考调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登记表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编制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个人承诺,事业人员同意高职低聘的个人承诺。
8.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岗位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考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22年5月27—28日8:30—12:00、14:30—17:30到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3号楼322室现场领取)。参加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确定考察人选2名(每个岗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州委办公室承担。
(七)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根据岗位要求、试用情况,州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调动后,在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及因体检、试用、公示及以后环节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州委办2022年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考调考试补充公告、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有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若须调整考试日程,调整事宜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方案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委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委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咨询电话:13648175058
监督电话:3282790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及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调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调,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招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rsj.lsz.gov.cn/lszrsks/syryks/202205/t20220507_2215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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