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决定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专业技术初级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基本资格条件
(一)所有报告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专业为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
3.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 男40周岁、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试用期内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不符合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进人有关规定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5月14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邮箱mssgzwdwb@163.com,邮箱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公开选聘+姓名”。报名所需材料如下(原件扫描件):
1. 经单位签章的《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
4. 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5. 其他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
(二)资格初审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与理论水平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核成绩的50%。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考核成绩不达8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考核成绩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复审,主要核实人员身份、单位经费性质、试用期、服务期及编制等情况。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调动
按人社局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如报名人数较少,或在本次报名人员中选不到理想的优秀人员,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聘。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在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28-38169569(眉山市国资委党委办)
举报电话:028-38161518(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中心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2022年4月27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