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6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泸定县常住人口(2022年3月11日之前户籍在泸定者,包括磨西镇、燕子沟镇;或者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也可以报名)。
招聘范围:2022年3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2004年3 月10日-1992年3 月1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截止2022年3月11日前已经取得国民教育承认的相应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藏独”等民族分裂活动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泸定人民法院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由泸定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定县泸桥镇丰碑街1号泸定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办公楼一楼)
3、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不在泸定县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
(2)本人1寸蓝底免冠近照3张。
(3)报名者需如实、准确填写《泸定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书记员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泸定县人民法院负责,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考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初审合格后于5月6日统一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泸定县人民法院领取。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泸定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一)岗位能力水平测试
测试时间:2022年5月15日
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100分。
(二)速录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2年5月15日
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方式及内容:使用看打技能测试软件进行测试,考生通过软件进行看打录入,考试结束后,以软件中成绩框显示的分数作为速录技能测试分数,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100分。
上述两项考试成绩于速录技能测试结束,成绩统计后庚即在泸定县城区公告栏,泸定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协调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
根据考生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庚即在泸定县城区公告栏,泸定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和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泸定县人民医院
体检要求: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泸定县人民法院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弃权等原因产生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政治审查
(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异议或异议的事项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在正式聘用前与公示同步进行,在政审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政审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和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泸定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到泸定县人民法院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可分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后依次递补。
九、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三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由泸定县人民法院按程序向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从此次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合格后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聘用制书记员的性质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属泸定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
(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庭前准备工作(包括签收当事人提交的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核实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等);二是负责案件记录(包括庭审记录、调解记录、执行记录、执行和解记录、调查、询问、讯问记录等);三是负责保管案件卷宗材料、负责扫描、装订、归档案件材料、卷宗等工作;四是完成院党组、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新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试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一)聘用制书记员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泸定县警务辅助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二)由泸定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个人和泸定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缴费义务。
(三)聘用制书记员在岗位期间出现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等情况,其所产生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四)聘用制书记员纳入本院工会福利人员范围。
十二、组织实施
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考聘用,由泸定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考聘用,在泸定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四、其他
(一)此次考试成绩由泸定县人法院归档保存。
(二)招聘过程通过泸定县电视台、泸定之声和泸定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录取公告,以及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泸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防疫要求:仅限本人前来报名,报名者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时保持适当距离,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泸定县人民法院 (0836)3121247
报名表(点击下载)
泸定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Jnbx423OJQkixwjDZc74A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