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拟招聘森林扑火队员数名,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森林扑火队员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年龄在年龄18至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疾病。身高1.62米以上,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3.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4.持B2以上驾照(含B2)人员;
5.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在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5.吸毒及其他成瘾行为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它不适合从事森林扑火工作的。
三、报名事项
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网站: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阳光城11楼1102室(前锋区永前大道887号)
联系人:叶建华电话号码:19934001388
吴虹尘电话号码:0826-233958815882566789
(四)报名资料
1.公开招聘森林扑火队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退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
5.有B2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及聘用考核
(一)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2年4月1日,由用人单位牵头,邀请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以电话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邀请前锋主管单位和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成体能考核组。测试项目为1000米、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体能测试项目及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参照前锋区公安系统辅警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聘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体检工作由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用人单位配合。
(四)聘用
上述考核合格者与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每年年终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休假及工资待遇
(一)森林扑火队员实行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森林扑火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森林扑火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森林扑火队员待遇参照前锋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预计正式上岗后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
六、职能职责
按照用人单位训练科目,坚持进行扑火专业训练、单兵共同科目训练和体能训练,能够熟练掌握扑火战术技术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战斗力。在发生森林火灾后,扑火队服从前锋区政府统一领导,服从应急主管部门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并有效开展扑灭工作;在未发生森林火灾时,扑火队以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监测预警为主。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受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公告由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26-8803832
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2-03/23/content_371681d8afd1452082303a5bf76c49f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