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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告

2022-03-2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史,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加班。
4.具有较强电脑办公技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屏山中学后门屏中商住楼6楼),联系人:梁冰山,联系电话:15984466121。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开考比例1:2
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本次招考取消。另行组织招考。
(二)文化技能考试(总分100分,文化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文化考试50分,电脑操作技能50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技能测试前4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文化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五、政审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人员出具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如出现拟聘用人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可依排名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
由县住建城管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地点在县综合执法局,接受县综合执法局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续聘),工资待遇按县委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城管人员工资标准)。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831-5636777)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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