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江水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属国有全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县域内水资源和淡水项目的统一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库区旅游、水产养殖;道路工程、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河道砂石、矿山开采(不含前置许可);矿产品和建材的加工、销售;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排水设施管理服务;水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屏山县宜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江商贸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属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用。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调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员工与宜江水务公司(含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县属国有公司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二)薪酬待遇
1.按照《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及《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总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津贴。屏山县宜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参照上述待遇。
2.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最低服务年限
员工正式聘用后,其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宜江水务公司综合部(屏山县新县城岷江大厦12楼1226)。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填写《屏山县县属国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即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前到宜江水务公司综合部(屏山县新县城岷江大厦12楼1226)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地点和时间由综合部通知。
(四)考试
1.招考方式及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考方式,开考比例均为1:3,未达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公共知识和专业水平等内容。按照招聘岗位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结构化面试,由评委组围绕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对应聘者进行评估,测试应聘者岗位履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参加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0831-385360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先生(0831)3853603。
附件: 1.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
3.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日
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203/t20220302_1706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