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8人公告

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8人公告

2022-03-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临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工作人员8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交报名费。根据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泸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报名当日考生须佩戴口罩,凭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行程卡绿码但带星号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办公场所。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
  3.报名地点: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泸州市龙马潭区兆和路1号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2708820)。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开考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比例进行,报名不足1:2比例时,按报名人数除以2确定开考实际招聘人数。
  2.考生须带上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凭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行程卡绿码但带星号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2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若最终人数未达招聘人数的2倍,且无递补人员,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若未入围,不予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将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3月1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0ca1e812fb447618aee10bb6ea29d86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