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来源:本站采编
一、公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单位为长宁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等10个单位,考调名额共15名。具体岗位详见《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次考调报名第一日(即2022年1月10日)止。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录(聘)用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4.年龄按《岗位表》各考调岗位要求执行;
5.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报考20210301、20210302岗位须是进行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我县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6.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12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公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对应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对应复印件1份。
四、考试
本次考调只面试,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岗位。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为确保公平、公正,同岗位考生的面试应在同一面试组、同一天完成。如果同岗位考生人数超过30人的,该岗位需先进行《公共知识》笔试。依据《公共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考调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调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如某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考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以及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以及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拟调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的,取消调动,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举报。
十、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黄老师0831-4628953(公务员、参公人员);李老师0831-4622564,杨老师0831-4623001(事业人员)。
附件:
1.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调单位 |
考调岗位 |
岗位代码 |
考调名额 |
报考条件要求 |
备注 |
|||||
名称 |
类别 |
学历 |
专业 |
最大年龄 |
职称职业资格 |
其它 |
|
|||
长宁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
工作员(公务员) |
20210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1.中共党员;2.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
长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工作员(参公人员) |
2021030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
长宁县党性教育中心 |
工作员 |
管理 |
20210303 |
1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经济犯罪侦查。研究生:法学类、公安学类 |
35周岁 |
|
中共党员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供排水管理站 |
工作员 |
专业技术 |
20210304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旅游信息中心 |
工作员 |
管理 |
20210305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东山水库事务中心 |
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20210306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工作员 |
管理 |
20210307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护理 |
专业技术 |
20210308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35周岁 |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
工作员 |
管理 |
20210309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 |
35周岁 |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 |
20210310 |
1 |
大专及以上 |
社区医学、临床医学 |
45周岁 |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注册骨科专业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 |
妇产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2021031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45周岁 |
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且注册妇产科专业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 |
护理 |
专业技术 |
20210312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35周岁 |
具有护师及以上资格 |
|
在长宁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备注:根据相关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20210301岗位:(1)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2)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事业单位的;(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249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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