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办公室岗位临聘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地点:华蓥市。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讲政治,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三)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五)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2月14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青莲西街178号;
3.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携带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其他有关证书)到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填写《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求职申请表》。
4.网络报名渠道(报名时请备注姓名+报考岗位)
(1)根据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提交报名资料;
(2)报名邮箱:3185905899@qq.com;
(3)联系人:邓老师;
(4)联系电话:0826-2996896。
五、资格审查
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据招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考生进入何招聘环节,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都有权力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面试
1.由客户单位组织笔试、面试,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比例为50%;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政治审查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客户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到其原单位进行政治审查。
八、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结果,由客户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形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客户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二)薪资待遇:
(1)工资约2500元(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2)出差费用实报实销(如有);
(3)日常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奖金根据用工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对办公室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后据实发放(如有);
(4)试用期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工资的80%元计算发放。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二)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三)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同时没有参考书目;
(五)报名时所交材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并按相关规定提供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求职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doc(点击下载)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12/14/content_2bb92776d4f44801b26cccf545d4a8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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