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营委办〔2020〕46号)的相关规定,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6名,现将公开招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1年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用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用人员均在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用。具体招用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后楼3楼)(联系方式:0817-8376228 )。
3.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根据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按照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及调整。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用岗位的招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经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可调整开考比例为2:1,并于报名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11月 日下午15:00--18:00由报名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用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报考有效人数与招用岗位人数超过3:1的考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绩计算办法(均实行100分制):
未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人数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人数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等,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笔试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确定入围人员。招用单位根据具体招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调整开考比例的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4.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当日参加面试人数因放弃或被取消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招用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用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用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用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或用工单位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或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招用。因此而产生的空额按本公告第六条(一)项的办法递补拟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签订合同
本次公开招用人员与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对拟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试用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额,按本公告第六条(一)款的办法递补并按程序确定拟用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由用工单位确定是否续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九、招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用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调度安排,招用期内薪酬由用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确定。用工单位按政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对招用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招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提供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8376228
招用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招用单位电话(详见附件3)
监督电话:0817-8286337
相关附件>>
1、 2021年营山县司法局公开招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附件表(1).xlsx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yingshan.gov.cn/show/2021/11/17/36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