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年龄20岁—35岁之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待遇标准
按照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创业电子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在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虎头街24附3号),现场填写《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者,由贡井区自然资源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1签,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3301014(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13778532725(区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
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来源:http://www.zgrc114.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