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近三年内考核结果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现役军人、委培(定向)毕业生、此次报名之后毕业的在读生、报名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的在职公务员,不属于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具体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8∶00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题页面(https://scsswj.imzhaopin.com/)注册并填写真实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准确报考相应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本次公招实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在规定报名的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咨询。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向考生反馈具体理由。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要更改报考岗位的,拨打咨询电话由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进行调整。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11月10日18∶00以前,拨打咨询电话由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岗位调整
职位聘用计划与通过报名初审的有效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5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并公告。岗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初试为上机考试,满分100分。各类岗位参加初试人员平均分为各类岗位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进入复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复试入围人员。
2.复试
复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复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复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专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0%+复试成绩×70%(保留三位小数点)。
2.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3.体检在我单位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担。
4.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体检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同类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初试、复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我单位沟通。不及时沟通的,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四)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复试均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鉴于近期国内出点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因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范围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明细表》(附件2)。
(六)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028-87355126、87359655(开通时间为11月1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内的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监督电话:028-86734509。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点击下载)
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明细表
(点击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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