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我单位在兴文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三)具有兴文县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即可: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持有《残疾证》且能胜任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3.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或享受低保的城市居民家庭的人员;
4.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选聘计划选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9名,岗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工作地点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需服从岗位安排。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按照成绩择优录取。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兴文县市场监管局”“最美兴文”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
(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现场填写《兴文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并提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本复印件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毕业证(低保证明、征地证明)复印件1张,(所有资料均验原件)。
4.资格初审时间定于2021年11月8日,由县人就局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四)拟聘人员公示
公示无异议,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再按面试从高到低原则递补进行公示和体检。
四、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被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为每月1650元,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和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雪梅
电话:0831-8827283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宜宾三江人才网):https://mp.weixin.qq.com/s/Z3aufMlICd9ve75epR7U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