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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时聘用)2名。招聘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原则
从事普格县天府科技云服务中心专职岗位人员2名(临时聘用)。按照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2、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5日。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自愿从事科协工作,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具备一定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6)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文秘、网络平台等服务工作者优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9日,上午9 : 00--12:00,下午14 : 30--17:30。
2、报名地点: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普格县普基镇正南街01号老法院三楼)
3、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0月21日9时-17时在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本次考试采取现场缴费,缴费金额50.00元。
五、资格初审(报名)
由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10月18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0月19日结束。
资格初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初审:
(1)《报考信息表》1份(自行下载填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3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属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属证明材料的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1、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测试(含公文写作和计算机的熟练操作)为100分值。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
2、开考比例不限,资格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比例
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底3: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未达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三)技能测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的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公布
在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政审
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
九、待遇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普格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普格县辅警的待遇享受)执行,试用期薪资待遇约为人民币1800元/月+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十、纪律监督与咨询服务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普格县科学技术协会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110/t20211015_2048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