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成都高新区疾控中心 公卫医师 |
5人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下院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1年、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学校名单: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武汉大学医学部、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浙江大学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大学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医学部、安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条件。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条件。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卫生毒理学 、公共卫生等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6.其他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并在毕业后2年内取得医师资格证。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取得相关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0月21日,报名邮箱:chengdugxjk@163.com。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23日9:00-12:00 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2021年10月26日9:00-14:00 重庆雅诗特酒店两江大宴会厅(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88号)
2021年10月28日9:00-12:0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地址: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
3.报名要求:报考时需如实填写《2021年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寸彩色证件照等相关个人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应聘者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报名后,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招聘条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总数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考核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对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解聘等离职的人员,将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退回有关补贴。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8-82829751
监督电话:028-82829317
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18/2021-10/15/content_e830df4f219446138dc7135bb7fb0c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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