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岗位名额、条件及开考比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临聘用工,签订劳务服务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社会救助工作协理员1名;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理员1名。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史,吃苦耐劳。
4.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电脑办公技能。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民政局办公室(行政中心1号楼312室),联系电话:5700060。
②网络报名:邮箱:3054266572@qq.com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供的纸质材料或网络报名提交的电子资料,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进行面试。
四、考试
考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须知: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根据电话通知到面试地点进行签到并参与面试抽签,超过规定签到时间的视为自动弃考。
五、体检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如出现拟聘用人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依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劳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续签)。
八、待遇及管理
待遇为本科学历3000元/月,专科学历2500/月,其他待遇及管理要求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屏人社办发〔2017〕194号)文件规定执行 。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务合同的,合同终止。
九、本公告由屏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屏山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屏山县民政局临聘劳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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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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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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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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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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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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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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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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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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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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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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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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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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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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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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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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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109/t20210927_1647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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