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南充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和南充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一)南充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综合岗1名(拟聘岗位为南充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二)南充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务岗1名(拟聘岗位为南充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三、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干部身份,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2021年10月11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新录用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的。
(7)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水务局人事科206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50号)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1份,须所在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能证明本人在编在职身份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南充市水务局人事科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6.准考证领取。已报名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考者由南充市水务局电话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 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南充市水务局另行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调人员,并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五、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未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考调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南充市水务局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四)在考调全过程中,考生须自觉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面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17-2224826(南充市水务局人事科)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考调工作纪律全程监督,保证考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监督电话: 0817-2333020(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南充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水务局
2021年9月23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