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和名额:驾驶员1名。
三、工资待遇
(一)驾驶员月基本工资2500元(试用期2100元)。并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
(二)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年终目标绩效奖。
四、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资格,高中以上文凭,25周岁至40周岁,有3年以上的驾龄经验(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重大责任事故及无不良社会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4日上班时间。(报名地址:广安经开区管委会606办公室,报名电话:0826-2509093)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驾驶员招考报名表》1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驾龄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本次公开招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七、体检
(一)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住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住建环保局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聘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住建环保局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核和试用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或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实行递补。
(四)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咨询电话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0826-2509093,联系人:林老师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告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发布。
附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驾驶员招考报名表
(点击下载)
来源:http://gajkq.guang-an.gov.cn/gjjgajjjskfq/c104015/2021-09/15/content_64e9758ef6ff40369756efd3793c54c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