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灭火救援战斗员年龄要求18-3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要求23-40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三)消防车驾驶员应持有准驾车型为B2、A1、A2的驾驶证(满足一个即可),驾龄不低于3年。
(四)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用(共产党员、退役军人、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有消防技能特长;具有篮球、足球、田径特长的人员;具有CAD制图、Photoshop软件应用和文秘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一)正式录用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即试用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津贴+奖励工资+未休假补助+过节费,每月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外预计到手工资最低2500,驾驶员有岗位津贴+安全补贴每月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外预计到手工资3200左右,具体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工资指导标准为准。年终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奖励年终奖3000元,评定为称职的奖励2000元,优秀比例占30%。
(二)前期省人民政府已下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待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执行后,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到手工资不低于4100元,驾驶员不低于4700元,执勤补助每天50元,按照实际执勤天数计算发放。
(三)由单位统一免费发放工作服装,提供工作期间免费食宿。
(四)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录用后上4天休2天。
(五)由单位统一购买六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每年至少组织1次免费体检。
(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7天带薪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8日(具体考试以及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
现场填写报名表和网上报名,如需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发送到电子邮箱(499895722@qq.com)。应聘者在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声明: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3.报名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天宁路1号
4.报名咨询电话
陶意强(中队长):13684177350
吴德华(指导员):17738162865
办公室 :0831-5882006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专职消防员聘用考核分为笔试、体能考核(驾驶员为路考)、面试。
(三)考试
考试由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考核为综合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考核
考核科目包括2分钟俯卧撑、2分钟仰卧起坐、2分钟双腿深蹲起立、1500米跑、5*10米折返跑。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所有体能测试科目均需达到60分以上才有成绩,报考战斗员岗位的有2项及以上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有3项及以上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考核最终得分为五个科目的平均分,满分100分。
2.技能考核(仅针对驾驶员岗位)
考核科目为倒车入库、上路驾驶等技能,3名考官随车考核。该考核不赋分,但作为招录的否决条件,如3名考官中有2名考官认为参考人员不适合驾驶员岗位,则该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根据体能考核和技能考核结果,战斗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 1: 2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驾驶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 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考核结束后,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如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入围体检的人员由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政审
政审由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聘用通知发出后未经同意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工作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临时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进入政审环节。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视情缩短试用时间。
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在县城工作,后期如有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将调整到中都镇、书楼镇、龙华镇、新市镇工作。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及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屏山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3日
来源:http://www.ybps.gov.cn/zwgk/rsxx/rszk/202109/t20210907_1639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