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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泸州合江县公开考核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09-01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合江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报考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共3个岗位,4个招聘名额,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合江县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合江县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9月9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主管局及其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新政务中心大楼12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合江县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材料。
 
(3)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截至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经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830-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69810
 
 
 
附件1合江县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合江县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财政局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1日
 
来源: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content_174199?SessionVerify=57640a4c-a415-4422-9ee6-56ba0d1760f8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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