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屏山县县属国有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主要负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示范推广;农产品开发及营销;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市场推广和品牌打造;农业产业化投融资及担保;智慧农业建设、仓储、冷链、物流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开发及乡村振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医疗、办公等物资集中采购配送;应急物资采购保障供应;粮油储备仓储服务;粮油加工及购销等。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屏山县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暂行办法》执行。
(二)薪酬待遇。按照《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及《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即:员工总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津贴。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若员工出现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公司为员工个人学历进修、技术职务提升、岗位技能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经费及奖励性支出等计算。
六、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若考生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报名授权书(详见附件2);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综合部(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层B1102号)。
3.报名时考生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4)《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已填写的《报名表》(详见附件3)1份;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8)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即对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招考方式及开考比例。招录方式详见《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的要求,开考比例为1:2,若出现无人报考或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情况,由公司决定采用取消对应岗位招聘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名额的方式处理。
2.笔试。本次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履职所需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面试人选将根据笔试成绩得分及岗位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本次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由评委组围绕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分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为入围人选;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得分均相同,则由公司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须在公司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由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
(七)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岗位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公司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根据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聘用公示。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 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及时公告。因考生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公司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的,考生未回复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892051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老师,0831-5601800。
附件:1.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
2.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报名授权书
(点击下载)
3.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108/t20210826_1635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