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一批,临床医学3名和中医类专业人员2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暂缓参加笔试、面试,“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暂缓参加。
5、护理人员要求形象好、气质佳、沟通能力强,年龄18周岁以上,身高1.55米及以上(含1.55米),护理、助产、护理学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文化,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中医类人员要求45岁以下,中医学、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文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考试达到合格线者。
7、临床类人员要求35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文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考试达到合格线者,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以下。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
2、不符合基本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营山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招聘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13止(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绥安大道62号,行后楼4楼)。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3、组织考试。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采取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临床、中医类只参加面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护士主要测试《护理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对外公布。
②.操作技能考试:此次护理操作技能考试由医院现场指定情景和操作项目。
③.面试:操作技能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及举止仪表。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操作技能和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成绩出现并列者,全日制学历人员优先。)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拟体检人员。
5、考察。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基本条件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6、公示。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7、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本院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以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本院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本院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按规定的时间(以本院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逾期(以本院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五、工资待遇
1、护士月基本工资标准咨询院人事科,在院工作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增加100元,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等。工作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内聘护士并纳入绩效考核。
2、临床医学、中医类医生待遇面议。
3、试用期2个月。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院办公室:0817-8221314 人事科:13980303848
营山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7日
来源:http://www.ncysfybj.com/xinwendongtai/tongzhigonggao/20210807/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