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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委员会公开遴选(考调)9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08-0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9名,其中文秘职位3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6名,全部统筹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公开考调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中心)事业人员3名,其中财会岗位1名、文秘岗位2名。

二、遴选(考调)范围

(一)公开遴选范围

面向南充市内县(市、区)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公开考调范围

面向南充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以下职(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中共正式党员;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 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5.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 遴选公务员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考调事业人员的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岗)位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相关职(岗)位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遴选公务员

文秘职位:(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2)写作能力强,能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2)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历或政法部门侦查、刑事诉讼、刑事审判工作经历。

2. 考调事业人员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2)财会岗位专业要求为会计、财务会计、审计实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文秘岗位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文秘、文秘学、秘书学;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三)公告中“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包含本数,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8月6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对工作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和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20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本次遴选(考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南充市纪委监委资格审查为准。在遴选(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遴选(考调)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对报名成功者,请按照网络提示打印《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2.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该职(岗)位遴选(考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1. 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 资格审查、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适时开展资格审查和面试、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按实际遴选(考调)数的3倍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由南充市纪委监委通知考生持《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南充市纪委监委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加权计入最后得分。资格审查、面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体检及试用。根据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最后得分情况,按照实际遴选(考调)数的1.5倍(四舍五入)择优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顶岗试用,试用时间3个月。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及试用出现的缺额,按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最后得分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五)调入。试用期满后,根据遴选(考调)名额和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考生本次只能报考一个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817-2156151。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监督电话:0817-2156129,0817-2228789。

 

附件:中共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

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  片

1寸彩色

免冠

民  族

 

籍  贯

 

健  康

状  况

 

入  党

时  间

 

参  工

时  间

 

现级别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 务

 

联  系

电  话

 

 

报    考

职(岗)位

 

身  份

证  号

 

 

奖  惩

情  况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等)

称 谓

姓  名

年龄

政  治

面  貌

是否有

回避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诚信承诺

本人对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取消遴选(考调)资格的处理。如本次遴选(考调)成功,服从组织分配。

                 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意    见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 简历含高等院校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此项必须填写;2.“奖惩情况”中获奖情况填写县(市)级以上单位(部门)表彰奖励;3.“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近3年考核情况,工作时间2年的,填写2年考核情况,此项必须填写;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按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顺序填写,此项必须填写。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570.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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