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日常使用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安市常住户口(含区市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20周岁(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同等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无视觉异常、无纹身,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6,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二)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警校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提供佐证材料);
2、具备B1以上驾照和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二类及以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3、具备公路、桥梁、隧道及建筑各类专业资格证书;
4、曾从事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警务辅助和司法辅助等工作岗位的优秀人员(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名的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正处于涉及司法案件调查、审理之中的;
3、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12: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考生也可下载考生之家APP,通过手机报名。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岗位要求,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通过考生之家网站(http://bm.e21cn.com)或考生之家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联系考生之家网站服务电话或QQ。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要确保打印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采取面试及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为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的《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70分则视为合格(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考生之家网站和考生之家APP上发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一律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3、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达到2:1比例的岗位按照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众号上公布。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考生之家网站和考生之家APP上发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面试时间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经笔试、面试后总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退役士兵总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众号上公布。
(四)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提供人民银行打印个人信用记录,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政审表》加盖公章后,送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由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办公室函询市人社部门审查。
(五)公示、办理录用手续。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成绩合格者不足拟招聘岗位名额时,缺额部分另行招聘。递补名单将在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众号上公布。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七、薪酬待遇
(一)最低从业年限三年,从业不满年限离职者将收取在岗期间服装装备费;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现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另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二)报名者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广安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155099。
附件:2021年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点击下载)
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7月26日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07/26/content_a2eabc066fb94d21839a32776ed7ce0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