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21年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23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南充市教育考试院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从事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各类国家级招生考试工作(详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干部或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新区1号楼240房间)。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
 
6.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负责通知。
 
(二)开考比例
 
结合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三)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的报考者,于2021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进行《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不指定。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对《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考调工作组织部门进行的疫情防控措施。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监督电话:2810030(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327868(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2227423(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
 
 
附件:1. 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基本情况一览表
 
3. 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点击下载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3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529.html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