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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5名公告

2021-07-16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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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根据四川省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1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单 位

岗 位

学 历

专 业

名 额

备 注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

书记员

大专学历

及以上

 

不限

 

11

 

德阳市旌阳区

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

书记员

大专学历

及以上

 

不限

 

4

 

本次招聘期间,所涉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各环节,均以 上述职位分别排名,再按照本计划明确的内容、步骤和要求,分别录取。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 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
6.年满 18 周岁,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7 月 1 日至 2003 年
7 月 1 日期间出生);具有 3 年以上政法系统工作经历,可放宽至
40 周岁;
7.具有法学专业和政法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 招聘方式。
1.报名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东路 211 号德阳市人民检
察院 209 号办公室
2.报名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
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3.报名所需资料:
(1)2021 年下半年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包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 3 张及其电子版
(6)取得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的,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
(7)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法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可作为考试加分凭证。
4、领取准考证:
7 月 30 日下午 14:30-18:00,凭身份证到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209 号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 100 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理论考试时间为 7 月 31 日,详情见准考证。考试采取闭卷
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  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理论考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 类证书的考生,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 3 分。面试时间为 8 月 7 日,地点德阳市人民检察院。面试主要测
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  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 到低分按照 2: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  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 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2.考察。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 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  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 见后续公告。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 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 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 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 行为期 5 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首
次签订 3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  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 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 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 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 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德阳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 并设立监督电话(0838-2595799),受理举报。
(二)本次招聘,公示信息发布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https://www.dysjcy.gov.cn/)。
(三)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 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咨询电话:0838-2595793。
 
附:2021 年下半年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 年 7 月 16 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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