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甘孜州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招录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15日。
(三)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甘孜州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旁)。
二、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1份。《报名信息表》须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市)委组织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印章。其中,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再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查盖章;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需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再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查盖章;
2.笔试准考证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后备注本人姓名);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招考对象:
①截至2021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含因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原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或村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委组织部印章任职证明原件1份;
②截至2021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印章的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是否为“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③截至2021年2月24日,符合放宽年龄资格条件的,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证明材料、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招考对象:
①优秀工人。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优秀农民。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印章;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招考对象:
①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提供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退伍证(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1年2月24日前退役)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艰苦边远县(市)事业编制人员和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明1份;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组织选派的相关证明、文件1份;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④事业编制人员(含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截至2021年2月24日,符合放宽年龄资格条件的,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递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甘孜州民族干部学校(康定市炉城街道向阳街14号)。
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不合条件,立即取消资格。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本人应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防疫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州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1日
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