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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公开考调96名业务骨干的公告

2021-03-12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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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业务骨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计划
 
考试选调计划96名(含公安业务职位计划30名,面向公安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公开考调,需组织推荐)。具体职位见《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公开考调业务骨干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类职位面向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公开考调;执法勤务职位仅面向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公开考调。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详见《职位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3月12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18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考生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 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考试选调业务骨干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公安厅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8:00。考生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考试选调业务骨干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开考调资格。
 
4.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3月19日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1年3月22日-27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公开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
 
(三)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由公安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布。
 
本次公开考调所有职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与笔试同步进行,测试结果作为公开考调的重要参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该职位公开考调计划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公开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按时间分段证明,加盖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公安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安厅按各职位公开考调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在我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川省公安厅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安厅。
 
职位体检合格人员多于该职位公开考调计划的,由公安厅根据考察情况,在职位排名并列最后的考生中择优确定一名为拟公开考调对象。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公开考调对象的人员,由公安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业务骨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
 
咨询电话:028-86301740
 
监督电话:028-12389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考试选调业务骨干职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                
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厅公开考调业务骨干职位表

职位名称 职位
类别
计划 性别 年龄条件 专业要求 经历条件 备注
1 调研文秘(一) 综合管理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从事党政机关调研文秘工作或政策研究工作满5年  
2 调研文秘(二) 综合管理 3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从事党政机关调研文秘工作或政策研究工作满5年  
3 公安政工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具有5年以上政工、纪检、督察、党务工作经历  
4 公安宣传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从事宣传工作满5年,在新媒体运维、音视频采编制作、摄影摄像岗位工作满3年  
5 基建管理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参加工作满5年,从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满1年  
6 财务管理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参加工作满5年,在财政、审计部门工作满1年或从事财务工作满1年  
7 干部管理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参加工作满5年,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党委组织部门或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从事干部管理工作满1年  
8 辅警管理 综合管理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不限 从事政工、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工作满5年  
9 公安信息化(一) 警务技术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计算机类、通信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从事科技信息化工作或网络安全执法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满5年  
10 公安信息化(二) 警务技术 4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计算机类、通信工程专业 从事科技信息化、网络安全工作满5年  
11 公安信息化(三) 警务技术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从事党政机关宣传工作满5年,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2 刑事技术 警务技术 3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从事刑事现勘、法医工作满5年  
13 警务心理 警务技术 1 已授衔的人民警察,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已评授警衔的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心理学类 从事精神卫生相关工作或公安政治工作满5年  
14 治安管理(一)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治安(含户政、派出所)工作满5年  
15 治安管理(二)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户政信息化管理工作满5年  
16 治安管理(三) 执法勤务 3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治安管理(含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满5年  
17 治安管理(四) 执法勤务 4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治安管理(含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满5年  
18 公安法制(一) 执法勤务 4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满5年  
                                              公安法制(二) 执法勤务 2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满5年  
20 情报研判(一)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情报研判工作满5年  
21 情报研判(二)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工作满5年,在禁毒缉毒部门工作满3年且从事情报研判工作满1年  
22 侦查(一)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刑侦、经侦、食药环侦侦查工作满5年  
23 侦查(二)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经济文化保卫工作满5年  
24 侦查(三)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经济文化保卫工作满5年  
25 侦查(四) 执法勤务 4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刑侦、禁毒、经侦工作满5年  
26 侦查(五)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森林警察工作满5年  
27 交通管理(一)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道路交通信息化工作满5年  
28 交通管理(二)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满5年  
29 交通管理(三) 执法勤务 6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满5年,且具有事故处理资格证高级  
30 特巡警(一) 执法勤务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特巡警工作满5年  
31 特巡警(二) 执法勤务 3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特巡警工作满5年  
32 空防反恐 执法勤务 2 35周岁以下 不限 从事空防安全、反恐工作满5年  
33 公安业务(一) 执法勤务 2       需组织推荐
34 公安业务(二) 执法勤务 4       需组织推荐
35 公安业务(三) 执法勤务 2       需组织推荐
36 公安业务(四) 执法勤务 4       需组织推荐
37 公安业务(五) 执法勤务 8       需组织推荐
38 公安业务(六) 执法勤务 2       需组织推荐
39 公安业务(七) 执法勤务 2       需组织推荐
40 公安业务(八) 执法勤务 2       需组织推荐
41 公安业务(九) 执法勤务 4       需组织推荐
 
 
四川省公安厅
 
2021年3月12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E3A44F3EF4952B5E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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