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大渡口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群团协理员1名
2、食药监协理员1名
3、火炬社区专职网格员1名
4、自聘临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3.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下午4:30截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联系人:黄艳梅,联系电话:0830-4692689。
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5.报名要求: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报名考试特别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纳溪区大渡口镇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纳溪区大渡口镇电话通知其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纳溪区大渡口镇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聘用计划。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岗位确定
拟聘人员所聘岗位,按最终成绩高低,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工作由纳溪区大渡口镇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
(二)协理员工资按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工资为准,自聘临聘人员由我镇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三)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大渡口镇纪委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大渡口镇纪委举报或反映。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4692689
监督电话:0830-4692211
附件:纳溪区大渡口镇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content_14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