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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生产厂长公告(3月5日报名截止)

2021-02-18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
 
(四)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单位

岗位

人数

招聘条件

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

厂长

1

学历及专业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同行业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内容:负责生产区内湖羊生产相关工作,如饲料加工生产、采购上报、小羊出栏以及厂区内其他生产相关工作等

合计

1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共1个,招聘计划人数1个,具体详见《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3月5日截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到专用电子邮箱ganmyhr@163.com
 
报名材料:
 
1.《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半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电子件各一份。
 
3.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6日,9:00-16:00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谈
 
1.面谈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在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方面是否适应岗位的需要。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30%。
 
2.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3.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4.面谈采用结构化方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转正后,月收入不低于7000元;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年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具体待遇以与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提供材料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
 
(二)如报名人员所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外地(中级广安市以外、高级四川省以外)的,需提供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地资格证书确认材料。
 
六、其他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二)未被录用者的资料公司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41994707,监督电话:0826-2259586(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1 :人才招聘计划表(点击下载)
 
附件2 :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
 
 
广安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来源:http://www.guanganqu.gov.cn/gaqrmzf/c100071/2021-02/18/content_0aeeee262446473bb324a00f54636556.shtml
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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