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4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正职2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副职6名,具体选聘单位和选聘职位等情况详见《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一)全国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二)全国具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熟悉项目运作、规划,在投融资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报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正职的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报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副职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报考者本人所获专业名称,须与拟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相符,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工作经历2周年以上。
例:报考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岗位的考生如专业不符,则需具有2周年以上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经历,以此类推。
4.其他条件要求:
(1)报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正职,属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应现任副科级领导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2周年;属企业人员报考的,应为现任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地级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相当层次职务人员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且任职时间满2周年;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人员报考的,应现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时间满2周年。
(2)报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副职,属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应现任区(县)管或市(地级市)管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企业人员报考的,应累计具有3年以上区(县)属及其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1年以上区(县)属及其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经历;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人员报考的,应现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周年。
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事业人员聘用满5年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在国有企业任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选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选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四、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8日00:00至2021年1月22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dqb17711227844@126.com。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及所需专业要求,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配,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准确、如实填写《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各项信息,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1.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宜宾市翠屏区高发路2号附2号(翠屏国资大厦4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李娟、马健,联系电话:0831-8906133。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首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⑤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鲜章);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⑧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2)企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鲜章);
⑤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所在企业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⑥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⑧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评审。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核、认定及解释权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五、选聘程序
(一)笔试
对报名人数超过1:5的职位组织开展笔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战略思维、实战经验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测试。笔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于“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职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职位,所有报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中: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该职位的面试工作。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生所具备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并主动关注相关网站公告,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面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考察情况,重新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名,每个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经组织考察,达不到选聘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进入差额考察人选中综合比选确定,只递补一次。
(六)审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再由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七)聘用
经区委常委会审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管理
(一)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在进入试用期前,本人必须按程序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正式聘用到公司工作后,除本人违纪违法或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领导人员,继续在公司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参照进入企业前身份对应职级(级别、职称)待遇由公司支付薪酬。除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外的其他人员正式聘用到公司工作后,除本人违纪违法或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继续在公司工作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经营奖励四部分构成[正职平均每年(薪酬)40万元左右,副职平均每年(薪酬)35万元左右]。按月发放基本年薪、按年度发放绩效年薪和经营奖励、按任期发放任期激励。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采取下达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签署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任期考核以3年为考核期,签署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目标任务由区国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年薪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管年薪方案》执行。
(二)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薪酬按1万元/月预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按企业对应岗位计发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聘到该岗位,不再补发薪酬。
(三)聘用人员如符合宜宾市翠屏区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八、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0831-8245665(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0831-8201705(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
1.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表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表
选聘岗位 |
岗位编号 |
选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所需专业 |
|||
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 |
20200101 |
2 |
43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土木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 |
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 |
20200102 |
2 |
40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镇建设。
研究生: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城市与设计、建筑学、房地产和建筑管理。 |
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负责投融资与招商工作) |
20200103 |
2 |
40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金融学,经济与金融、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企业会计。
研究生:金融学、金融、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
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 |
20200104 |
1 |
40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金融学、经济与金融、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企业会计、法学、经济法学。
研究生:金融学、金融、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学、经济法学。 |
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负责旅游管理与旅游项目包装、推广) |
20200105 |
1 |
40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研究生: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 |
四川人事考试网2021年1月4日讯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0815_1.html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