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创建“双一流”高水平特色大学、满足教学、科研、飞行训练一线用人需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简称:分院)根据国家、民航局、四川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简称:学校)相关规定及分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用工,首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的相关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在职培训、岗位晋级、劳动保护及福利等,参照学校同类同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同工同酬)。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院官网http://www.cafuc.edu.cn/) 下辖的五个飞行分院之一,坐落于成渝交通枢纽、有"西部水都、观音故里"美誉的四川省遂宁市,机场位于市南郊。2012年8月经中国民航局批准,于2013年3月在遂宁航站基础上正式组建而成,具有独立组织教学飞行训练的资质,是学校重要的教学飞行训练基地。
分院教学设施完备,安全基础牢固,人文环境和谐,机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空域航线资源优越,集驻训、转场和本场训练于一体,可开展多项飞行教学科目,全英语教学和数字化大队建设独具特色,是莘莘学子学习钻研飞行本领的理想学府,正成为学校培育民航建设人才的又一支生力军。
分院胸怀全局、永追卓越,已开工建设的遂宁安居新机场,将为分院提供更加优越的教学训练环境,形成初、中、高教机一体化训练格局,飞行时数可达6万小时以上,年培训能力将超过300人。遂宁分院必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再创新辉煌,助推中国民航跨越发展!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以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的界定为准,并完全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需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 查看公告内附件)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2.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确认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和“学科、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须相符。考生在相关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7)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8)应聘人员报考时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四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雅思考试5.0分及以上;托福考试50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合格证书;雅思考试6.0分及以上;托福考试65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9)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10)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时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1)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附件中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原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47名,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缴费、岗位调整及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 —>网上报名—>缴费。本次报名考试时间为: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09:00:00至11月16日17:00:00
网上缴费:2020年11月17日12:00:00至11月18日17:00:00
准考证打印:2020年11月19日12:00:00至11月21日09:30:00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21日,具体以准考证指定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考生个人根据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审核
本次笔试考试网络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遂宁分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考试服务费,不受理现场缴费。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7日12:00:00至11月18日17:00: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缴费后确认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分院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11月19日在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 上予以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才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考试服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网站公布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分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
《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测试》×50%,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才网站进行笔试成绩公布,请报考者及时上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日内向分院人事科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分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在成都人才网站、学院官网(http://www.cafuc.edu.cn)、分院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以发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网上通知为准。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1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分院人事科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告知方式采取网上发布通知和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分院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1)综合性面试
结构化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
6.面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分院于面试当天在分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面试小组当场复议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分院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并结合民航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四川省、民航局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分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分院统一安排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综合考核
分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八、政治审查
分院对考核合格的理论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九、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分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分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及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以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分院通知为准)到分院人事科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二)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三)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录用人员要保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录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分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人才网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网站上予以公告,并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分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25-2936224、2936226(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
成都人才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62811179。
(五)监督电话:0825-293638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纪委)。
(六)电子邮箱:snsnfyrsk@cafuc.edu.cn。
(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http://www.cafuc.edu.cn
(八)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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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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