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人才引进高校行”活动方案》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同意雁江区卫健系统进高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具体岗位详见《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所有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或不予聘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含10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雁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0年10月31日08:30-17:00止。
3.报名地址。
(1)现场报名: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迎辉楼2楼
雁江区人民医院(联系人:王蓓,联系电话:13558930807)
雁江区中医医院(联系人:侯锡斌,联系电话:18982989099)
雁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18982962700)
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8982988099)
雁江区丹山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吴忠明;联系电话:18080558533)
雁江区伍隍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15775112835)
雁江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何琼英;联系电话:15308366013)
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罗海福;联系电话:13118413028 )
雁江区老君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18081698566)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迎辉楼2楼参加资格审查。
不能提供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并承诺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如在规定时间未提供相应的证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11月1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不再确定为选聘对象。
五、签约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雁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雁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雁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八、公示
对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江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周年方可流(调)动。
十、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雁江区在编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按规定享有住房和生活资助。
十一、防疫要求
1.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现场报名前及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应聘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雁江区纪委监察委、雁江区委组织部全程监督下,坚持条件,秉公办事,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江区卫生健康局、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028-26920552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察委:028-26920618
附件:1.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点击下载)
2.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