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系广安市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担保为主业,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工程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等;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安市辖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集团内设综合部、党群工作部、财务中心、风控部、业务管理部等5个部门;下辖广安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广安金正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建信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广安市聚鑫典当有限公司4个全资子公司。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等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资历、学历。
(三)同等条件以所学专业和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者优先。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材料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后,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250888836@qq.com。
(二)资格审查
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通知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初审合格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复审。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集团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如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也可根据参考人员综合情况及其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笔试以所需岗位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名,经集团研究,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及体检名额,若拟聘岗位没有合适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可放弃招录该岗位人员。
(五)体检
集团集中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集团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六)公示
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集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试用及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集团研究,办理入职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受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受聘人员纳入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原则上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受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任何作假行为或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由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事会全程监督。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26—2998190
附件:1.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点击下载)
广安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