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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2020-09-1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非公党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专职从事四川华蓥山经开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和华蓥本地“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7.其它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8:30至9月18日18:3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加入党组织的日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名称及党组织办公电话、党员档案所在地等,需加盖公章);
 
5.符合放宽年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2张。
 
报名地点: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0室,联系人:台勇;联系电话:0826—8862209。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共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包括基础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按照拟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总成绩等在“华蓥党建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华蓥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相关待遇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试用期基本工资22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为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购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差旅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计发绩效工资,考核为“优秀”的,绩效工资不低于15000元/年,“称职”的,绩效工资不低于13000元/年,“不称职”的,不计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及要求按照《华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826—8862210
 
五、其他事项
 
(一)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考试工作日程安排,我们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告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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