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锦江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岗位:9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岗位: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5. 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 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职辅警岗位可放宽至大专。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勤务辅警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5.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6、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检查;
7.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8.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
9.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文职辅警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整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监测、通讯保障、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4.其他可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为期3天。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47号1306室(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本人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打印),1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认证材料)、银行征信材料、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男性≦13˝1,女性≦14˝1;31岁(含)以上,男性≦13˝4,女性≦14˝4),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1000米跑(男性,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800米跑(女性,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心理测评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未到达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招聘人数计算)确定心理测评和面试人员,进入心理测评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具体时间、地点见心理测评及面试公告)
2.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未参加心理测评或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公告)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3.体检由锦江区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锦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锦江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2. 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锦江区政府相关规定及分局薪酬制度执行,勤务辅警待遇略高于文职辅警。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通知统一由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发布,锦江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锦江”、微信公众号“锦江公安”同步发布,请自行关注。
2.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全权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
028-85183535(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28-8640612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政治处)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