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教育系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校级管理人员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选调,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三区三州(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除外,其他国家规定不得招聘(选调)的区域除外。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承担正常行政管理、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 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
5. 具有地市级城市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 月7日9:00至9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填报并发送报名表至指定电子邮箱(2384122022@qq.com)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初审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通过短信通知其参加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五、原件校验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①报名表2份(双面彩色打印,本人签名);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本人在编在职承诺原件1份;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⑤任职文件等任职经历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⑦个人简历3份;⑧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短信。参加面试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情况。面试签到时需出示天府健康通绿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面试方式:分为两个环节,业务考核、综合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考核、综合答辩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在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岗位及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可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未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完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职务。按照拟聘人员情况、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综合确定。试用期一年,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
(四)公开招聘(选调)校级管理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在高新区服务期不得低于6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校级管理人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2829317。咨询电话:028-82829752。
附件:
1. 成都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校级管理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
2. 成都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校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4日